公告内容
最新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江苏省无锡市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1.91亿元,占政府采购总规模的81.82%,同比增加1.21个百分点。成绩的取得与无锡市财政局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工作举措,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协力护航稳住经济大盘的努力密不可分。
扩大预留项目范围,让企业“轻装上阵”。无锡市财政局明确,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加大政府采购预留份额力度,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进一步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推动政府采购向中小微企业倾斜,明确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要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今年下半年,超过400万元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进一步提高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采购份额。提高价格扣除评审优惠幅度,让企业“放手大干”。无锡市财政局提出,在货物、服务项目采购过程中,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由原来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扣除比例由原来的2%—3%提高至4%—6%。在政府采购实践中,为鼓励大中型企业带动小微企业发展,通过组成联合体或采用分包等形式,把安装、运维、维修等后续服务交给小微企业承担,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促进线上合同信用融资,让企业降低贷款成本。无锡市财政局全面推广线上“政采贷”业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要求,建立健全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金融机构四方联动机制,开辟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回款账户锁定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超亿元,新增惠及30余家中小企业。提升合同款项支付效率,让企业收到“真金白银”。无锡市财政局督促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及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对中小企业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将采购资金支付时间从收到发票后30日压缩至15日,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交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在财政“内外网一体化系统”内设置资金支付、合同签订时间等预警功能,提示相关采购单位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平均付款周期减少接近一半,提高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回笼效率,有效保障了中小企业款项的及时支付。据悉,下一步,无锡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宣传解读和督促指导力度,帮助政府采购当事人准确理解和执行政策,将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评审优惠等政策细化到具体采购活动中,提升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