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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解析 |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招标采购合规性管理研究

编者按: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商如何合规、高效开展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是总承包商必须研究的课题。本文立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采购、建造全过程,从项目采购策划、采购与设计的融合、供应商管理、招标采购过程合规性及项目整体效益出发,对工程总承包商项目招标采购管理要点进行分析,供相关人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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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重要工作,对项目目标实现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承揽项目后,工程总承包商如何合规、高效开展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本文从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特点出发,对其分析如下。



注重采购策划及其指导性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项目启动前期,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项目特点,综合项目成本、进度、质量及合同管理要求进行采购策划,可为实施采购工作提供指导。采购策划内容包括划分采购项,确定每个采购项的工作内容、采购范围、合同估算金额、拟采用的采购方式、采购组织形式、采购交易平台,安排采购工作进度计划,指定厂家/品牌的材料设备以及确定其厂家/品牌,材料设备类采购验证方式,预估每个采购项的竞争态势。

(一)采购项的划分

采购项的划分应严格遵循建筑法、招投标法规及项目管理法规要求,合理划分采购项,严禁肢解发包、违法分包、转包。由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提出“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要求,对于《管理办法》出台前“具备单一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后,将不具有资质的施工或设计内容整体分包”的做法已不被允许,因此,工程总承包单位不能将设计的主体、关键性工作以及施工的主体结构、主要建筑材料进行分包,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二)采购项的采购方式的确定

《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分包。但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此款明确了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依据企业规定自主选择适用的采购方式。对于工程总承包范围内暂估价形式的内容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按照招投标法规要求及立项批复的招标方式进行依法招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可由项目单位及工程总承包单位共同组织招标采购,或者在项目单位的监督下由工程总承包单位组织招标采购。

据此,工程总承包商对项目的招标采购,按照依法是否必须招标,可分为依法必须招标部分、企业自愿招标部分及非招标方式采购部分。招标投标法规体系对中国境内发生的招标投标行为进行了规范,政府采购法规体系对政府采购招标和非招标方式采购行为进行了规范。工程总承包商对项目依法必须招标部分,应按招标投标法规体系严格执行,招标方式应符合法规及立项批复要求;企业自愿招标部分,既然采用招标方式,应按招标投标法规体系执行,但可不执行其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相关条款要求,招标方式可由企业自行确定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企业非招标方式采购部分,可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法规选择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也可参照《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选择竞价采购、询比采购、合作谈判采购、竞争谈判采购、竞争磋商采购等,亦可由企业依据其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制定非招标方式采购具体工作流程和标准准则。

(三)采购工作进度计划的安排

应结合项目整体工作进度统筹考虑采购工作计划,包括设计、施工、试运行各阶段进度要求进行采购工作进度安排,确保施工分包按时进场施工,材料设备在合理周期内供应到位不耽误现场施工,也避免提前进场不具备工作条件而窝工或增加材料设备现场保管工作;另外,采购项划分及采购时间可能影响标的采购价格,从而影响整个项目的经济效益,在招标采购实施周期上,从发布公告至合同签订,一般情况下,资格预审方式的公开招标周期为70天,资格后审的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周期为40天。

采购策划工作成果建议以书面形式进行固化,采购实施应按策划严格执行,遇重要内容变化时及时调整策划,充分发挥策划在实施过程中的指导作用。



将采购纳入设计过程中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管理办法》虽然列有例外情形,但在实践过程中,承接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往往不是承担初步设计的单位,在获取项目后,总承包单位对初步设计可能没有完全悟透悟全招标人的需求,加之有些项目本身技术壁垒较高,可能造成施工图设计与初步设计存在脱节或者偏差,而施工图设计及变更是工程总造价重要影响因素,经济合理的设计能有效降低工程造价,对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经济效益的影响更是无法估量。基于以上情况,在施工图早期设计过程中,让有经验的施工方特别是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分包商参与进来,可以给施工图设计提供类似项目的施工经验和解决方案,优化设计的同时,也可以减少设计修改;材料设备供应商特别是功能性强的设备供应商参与设计过程,供应商与设计人员共同就设备性能、技术参数、实现效果等进行设计核对验证,可增加系统方案优越性,强化采购与设计协同效应。在条件允许以及供应链管理较为完善的企业,甚至可以在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竞标阶段,让关键环节供应商提前介入并与设计人员对接,增加技术可行性、报价准确性和中标竞争力。



建立合适有效的供应商评价管理


工程项目涉及的供应商一般有专业工程施工类、主要建筑材料或重要核心设备供应类、工程设计服务类、系统集成类或简单劳务类等供应商,供应商管理是采购管理核心内容之一,建立合适的供应商评价体系,是企业开展供应商管理的基础工作,有助于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培养优质的供应商资源、建立稳定的供应链体系。

从项目层面,应在项目实施各个阶段对供应商进行评价管理,如准入评价、日常行为评价及合作履约完成后评价等,这类由项目层面开展的评价信息积累形成企业的供应商数据库。从企业层面,也应制定合适的评价标准供项目参考使用,因项目参建各方要求不一样,项目可在企业规定评价标准基础上,细化形成符合项目特点的供应商评价体系。

供应商准入评价准则,可按类别(施工类、材料设备类、服务类)分别制定评价内容,评价内容可包括供应商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历史业绩、承担本采购项目能力及匹配度评估;日常行为记录可包括供应商信息管理维护、等级调整、参与本企业或本项目投标情况、中标情况等;合作履约行为评价可包括质量、进度、安全、工程管理及配合、造价结算等实施过程中行为评价,以及获奖、受罚等正面负面评价信息,也可以是一定时间期限内完成某些工作节点后的合作评价。所有评价及行为记录动态累积形成了供应商的全面信息,为企业其他项目选择供应商提供判断参考依据。



招标采购活动应兼顾合规性、合理性与效益性


招标采购活动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招标采购参与主体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投标活动。作为项目总承包商,一方面应将合规性始终贯穿在项目招标采购活动中,另一方面,招标采购作为供应链生产活动的首要环节,追求效益、创造价值也是重要目标。招标采购活动应兼顾合规性、合理性及效益性。

(一)做精做细招标采购准备工作

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质量尤为关键。招标文件/采购文件作为招标采购活动纲领性文件,向投标单位传达参加投标所需要的一切情况,文件的质量和深度直接关系到招标采购活动的成败。文本编制上,编制人员除采购人员外,还应包括设计人员,设计人员可主要负责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内容。文件编制完成后,应进行深入评审,对于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设备采购,在有必要有条件的情况下可组织外部专家评审。编制及评审应关注以下内容:招标范围、工作界面、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工期要求、项目实施主要人员等描述是否准确完整清晰,最高限价设置是否合理,设备数量规格型号及相关技术指标的描述是否满足项目及产能要求,供货期限、验收标准、相关服务配套要求(如提供安装指导、培训、备品配件、故障响应等)是否明确且可实现;文件的相关约定是否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如招标投标各项工作时间安排是否合规,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与国家规定及项目相匹配等);评标办法是否合理可行、是否体现招标人重点关注事项、是否能客观体现投标人对于理解和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合同主要条款内容、商务条款、违约责任约定等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意思表达是否清晰,风险是否合理控制等。

(二)注重招采实施过程中的合规性

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应依据招标投标法规体系实施,依法必须招标的还须严格遵守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条款要求。非招标方式采购应在不违背法规要求下,依据参照的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法规或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或企业自身规定进行合规性控制。招标过程合规性主要内容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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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信息系统提升招标采购合规性及管理效能

首先,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信息系统能固化管理流程,规范招标采购行为,节约采购工作成本,同时可设置关键事项预警条件,一旦触发自动发出警报,可有效事前管控,提高工作效率和采购过程合规性。其次,借助信息化系统可管理、归集和分析招标采购活动相关数据,沉淀积累历次采购价格信息,为企业投标及招标采购提供价格数据参考。再次,信息化系统可实现企业采购、成本与合同等业务环节数据无缝对接,解决业务数据不统一,流程不贯通的问题,消除项目管理中的痛点,提高采购工作效能。



结语


工程总承包项目总承包商采购管理,应统筹各环节成本效益,而不单是某一采购项获得了较低的采购价格,获得优质的服务、及时快速的供货、可靠的货源保证等也是获得了成本上的利益。降低采购成本不仅指降低采购项目本身的成本,还要考虑相关联方面的利益,单独降低某项成本而不顾及其他方面的反应,这种成本降低不会体现在项目的整体效益中,这也是以往单纯的设计业务模式或施工业务模式所不熟悉或不重视的领域。项目全体人员应从思想观念上提高对采购管理的重视程度,建立项目采购管理全流程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注重采购策划,采购提前纳入设计过程中,加强供应商管理,严控合规性,提高采购效能,达到项目预期目标。




作者:廖 洁

作者单位: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2023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