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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公告内容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财政部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1年1月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gov.cn)的“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lisms.mof.gov.cn/lisms)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一式两份)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条法司(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财政部

   2020年12月4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