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放管服”改革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青海省自2021年8月16日起,在省本级全面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
按照该省财政厅近日发布的《关于在省本级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8月16日至10月30日,原则上省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均应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线上运行,在此阶段,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线下流程可同步进行辅助。在《通知》正式印发前已发出政府采购公告的,且需在8月16日后开评标的采购项目,相关流程仍在线下完成。自11月1日起,除特殊情况外,省本级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实现全流程线上交易。
《通知》要求,采购人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持续提升专业化水平,确保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顺利推进。此外,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即日起,交易系统新发布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
附《通知》原文
关于在省本级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省政府采购中心、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放管服”改革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决定自2021年8月16日起,在省本级全面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逐步实现限额标准以上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线上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实施步骤
(一)线上线下并行阶段(8月16日至10月30日)。自8月16日至10月30日,原则上省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的政府采购项目均应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线上运行,在此阶段,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线下流程可同步进行辅助。在本通知正式印发前已发出政府采购公告的,且需在8月16日后开评标的采购项目,相关流程仍在线下完成。
(二)全流程线上运行阶段。自11月1日起,除特殊情况外,省本级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实现全流程线上交易。
二、工作要求
推进政府采购交易电子化工作是我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涉及面广,请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同推进。
(一)采购人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落地实施。一是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主动作为,加强业务学习,尽快熟悉和掌握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操作,积极引导签约代理机构推进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二是采购人要强化内控管理,制定政府采购相关内控措施,压实岗位责任,专人负责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工作并强化系统相关密码管理;三是采购人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内网)未与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外网)对接前,需手工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外网)中录入采购计划信息,并在附件中上传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内网)中打印并盖章的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审批)表。
(二)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持续提升专业化水平,确保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顺利推进。一是尽快完成评标场地信息化改造,保障系统顺利运行;二是强化系统学习,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确保工作人员能够尽快熟悉系统操作,适应电子交易业务流程;三是要加强内控管理,及时制定信息系统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保障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在系统运行过程中,符合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要求进场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仍按相关要求进场交易,信息化设备及网络服务由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负责。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要求,即日起,交易系统新发布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
(二)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日常管理信息发布、业务交流与问题处理,将通过钉钉群进行,请及时入群。
采购人联络钉钉群:32878069(青海政府采购预算单位一群);代理机构联络钉钉群:34037419 (青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群)、 34875411 (青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二群),客服热线:400-881-7190。
(三)系统操作网上培训。参考各钉钉群内相关培训录像、手册,并可登录青海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学习,网址分别为:采购人:https://edu.zcygov.cn/luban/xxzt-qinghai-cgr;代理机构:https://edu.zcygov.cn/luban/xxzt-qinghai-cgdljgo
(四)请有关单位(机构)人员尽快熟悉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操作使用,适应电子交易业务流程。因未完成交易系统注册、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开评标失败等后果由相关主体自行承担。
系统运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白玫 联系电话:3660355
抄送: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存档。
青海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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