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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被赋予“四新”定位 率先探索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新路径

发布时间:2023-09-12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网
东莞被赋予“四新”定位 率先探索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新路径
《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部署12项重点任务,聚焦产业、市场、民生三大关键领域
2023-09-12 00:00:00      中国经济导报


本报记者 | 程晖

    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出台实施《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而就在几天前,国务院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东莞将与横琴、前海、南沙、河套一道,成为大湾区发展的关键点位,以相互呼应之势支撑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创新发展,转型升级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广东东莞是台商进入祖国大陆时间最早、投资最密集的地区之一,台资企业的数量、投资额均居各地前列,素有“台商大本营”的美誉。目前,东莞在营台资企业超3800家、常住台胞约5万人、有5700多名台籍学生就读、建有大陆第一所台商子弟学校和广东第一家台资医院,连续十四年举办“东莞台湾名品博览会”……同时,东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先进制造业中心,拥有万亿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千亿级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与台湾地区高端制造产业契合度高。
    “进入新发展阶段,东莞积极携手台胞台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科创制造强市,在率先探索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新路径上具有扎实工作基础。”这位负责人说。
    在全国台企联会长李政宏看来,东莞台企集聚,具有深化两岸创新合作的良好基础。“国务院批复的《总体方案》提供给大家很好的思路去探索,去创新,去深入密切融合。”
    “两岸产业创新发展的新引擎、科技创新合作的新高地、社会人文交流的新枢纽、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交流合作的新平台。”这是国务院在对《总体方案》的批复中赋予东莞的“四新”定位,最鲜明的字眼就是“创新”。
    李政宏表示,随着国内外市场的转变,东莞台企从早期的传统加工业,到后来的电子信息等制造业,都面临着进行转型升级的迫切需求。他认为,东莞应紧紧抓住自身特点,寻找适合自己的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之路。“东莞台企纺织产业、传统制造业聚集,发展基础深厚,可以走向智能化、数字化,利用数字经济赋能企业发展,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探索的方向。”
    转型升级是当前在莞台资企业面临的一个难题。台湾商业总会主席赖正镒表示,东莞是台商集聚区,也是台湾传统产业密集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难免面临各类困难。“《总体方案》获批,对于在莞台商而言非常重要。让我们更有信心在这里继续发展。随着《总体方案》落地,相关部门可以在台企转型升级的过程中,给予企业创新研发辅导、税收等支持。”

多管齐下,落实落细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总体方案》立足东莞对台交流合作基础和粤港澳大湾区资源禀赋,聚焦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深入推进要素开放和制度开放,充分发挥台胞台企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深化两岸交流合作、共同弘扬中华文化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探索新模式、优化台胞台企发展环境,打造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区。
    这位负责人介绍,《总体方案》提出了将东莞打造成为两岸产业创新发展的新引擎、两岸科技创新合作的新高地、两岸社会人文交流的新枢纽、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交流合作的新平台等工作目标,具体部署了12项重点任务,主要聚焦产业、市场、民生三大关键领域:在携手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方面,具体包括推进台资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两岸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增强台资企业科技创新动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在携手打造两岸共同市场方面,具体包括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支持拓展国内大市场、携手扩大对外开放;在携手共建两岸交流合作美好家园方面,具体包括加快建设两岸交流合作平台、畅通人才就业创业渠道、营造安居乐业优良环境。
    “在粤港澳大湾区搭建台胞台商融入新发展格局、参与高质量发展示范平台,探索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有利于整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对台交流合作优势资源,共享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重大机遇,共创粤港澳大湾区美好未来。”该负责人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批复有关要求,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组织实施《总体方案》,全力支持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
    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台办将会同广东省通过新闻发布会、台胞台商座谈会等方式,持续向广大台胞台商介绍政策内涵、合作空间和发展机遇,共同营造两岸各界支持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良好氛围;二是持续推动政策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台办会同有关单位和广东省,依托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等现有工作机制,加强对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工作的协调指导,在政策安排、改革创新、项目实施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探索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有效路径;三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广东省要做好督促协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指导东莞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四是做好跟踪总结推广,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台办加强工作调研,做好对《总体方案》落实情况的动态跟踪和系统评估,持续完善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多措并举实现政策效应的最大化,同时及时总结推广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新经验新措施,带动其他地区提升对台创新发展合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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