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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出台23条具体举措促消费,涉及住房、汽车等领域

发布时间:2023-09-13
来源:中宏网

  中宏网9月13日电  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措施》从促进住房消费,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扩大汽车消费,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购车需求,丰富文旅消费,满足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拓展体育消费,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加大优惠力度,满足居民多样化消费场景需求5方面23条具体措施促进消费。

  住房方面,《措施》要求各地应采取贷款贴息、发放住房消费券以及与住房消费衔接的汽车消费券、家电消费券、家装消费券等举措,促进住房消费。在2023年底前,鼓励市县对使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购房给予财政贴息,省级财政按照贴息额的50%予以分担,最长不超过5年;鼓励市县对全款购房者给予住房消费券补助,省级财政按照实际使用规模的50%给予事后奖补。同时要求最大程度降低购房信贷门槛和利率,用足用活住房公积金政策,发放农民进城购房补贴。

  同时,支持住房换购,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住宅类房屋中,对车库(车位)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适用与住宅相同的契税税率。允许二手房在未解除原抵押状态下实现交易过户(带押过户),同步完成交易、不动产登记等多个事项,节约交易资金和时间成本。


编辑:吕丽明
审核: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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