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今日头条
当前位置:
正文

辽宁:就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轿车)框架协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3-09-22
来源:中国招标

  近日,辽宁省财政厅发布了《辽宁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实施方案》,确定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征集人,负责全省(不含大连)各级采购单位政府采购轿车品目的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和订立框架协议工作,该省轿车品目框架协议的采购需求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总体情况方面,辽宁省轿车品目框架协议采购需求中提出,该项目是为提高采购效率和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满足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需求,拟对辽宁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轿车)进行的框架协议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品目,以及与之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等,属于小额零星采购的”。框架协议期限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包括辽宁省本级,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盘锦市,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沈抚示范区本级,包括但不限于配送至全省镇一级行政区划。  

在采购实施计划方面,辽宁省轿车品目框架协议采购需求中提出,采购人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围供应商采购相同货物,且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围供应商以下的,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采购人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的,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1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抄送征集人,由征集人按照单笔公告要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第二阶段单个成交结果由适用该项目采购人范围内的预算单位发布,汇总成交结果由征集人发布,均由系统自动生成、汇总。  

在采购需求及分包情况、采购标的方面,辽宁省轿车品目框架协议采购需求中列举了采购品目,采购标的,拟采购标的技术要求,拟采购标的商务要求,最高限价,量价关系折扣,产品升级换代规则,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入围供应商评审方法,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入围供应商淘汰率,分包的评审条款,价格权重,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等。



免责声明:
引用内容会标注来源,仅为交流学习,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为商业用途,其版权归原作者或原出版社所有,不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负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