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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3-09-28
来源:华声在线

华声在线讯(通讯员:张华暾)为落实省、市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措施。九月上旬,衡阳县政府采购事务中心对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

2020年,县财政局就印发了《衡阳县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列出了25项资格条件和评审因素的禁用类别。

除转发上级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发展文件,2021年,县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相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县财政局还印发了“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的清单”,从意向公开到合同签订,涉及采购活动10大类工作事项,作为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开展采购活动的工作提示,把各项要求融入到日常采购活动中。

今年5月份,组织了全县采购人的政策培训,包括《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有关事项的通知》;《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内控制度管理完善有关问题解读;转发了《衡阳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过梳理,衡阳县没有违法设定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

没有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

没有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无违法限定供应商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没有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来排斥和限制经营者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等。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都是无门槛准入。

没有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衡阳县对民营企业不存在设立门槛与壁垒的情况,在实施政府采购中,在指定的网上公布采购计划、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结果、合同公告等,一切做到透明化;所有指标都是按省、市文件精神进行政府采购事项,没有出现违规操作的情况。

衡阳县政府采购事务中心还征集了部分企业意见。政府采购事务中心专门约谈了三家民营企业,认真听取了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是否设立门槛与壁垒,采购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以及经验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大家非常严谨对待这次谈话,对政府采购活动政策非常满意,特别是优化营商环境以来,对政府作为更是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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