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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构建助企“最少、最快、最优”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3-09-2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

淄博构建助企“最少、最快、最优”新模式

本报讯 近年来,山东省淄博市立足“最少、最快、最优”,加快“互联网+政府采购”深度融合,进一步推进“制度+流程”优化再造,强化“靠前服务+跟踪监管”配套结合,打出便企、利企、惠企政策“组合拳”,全力营造公平公开、公开透明、诚信规范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主动性稳步增强。

在降低交易成本、助企“轻装采购”方面,淄博市财政局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导向,持续完善“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不断降低交易时间成本、信息成本,为供应商减负增效。大力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建立健全电子化交易机制,在全省率先实施评审专家“刷脸+云签”模式,实现“不见面”开标和“零跑腿”采购。2022年,全市开展“云签”项目2083个,完成电子化支付合同金额6.07亿元。建立“诚信良好供应商”白名单制度,对进入白名单的优质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对其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实现以信用管理代替资金质押。2022年,全市减少市场主体占用资金2.8亿元。依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全面推行“财政+银行+担保+信用”模式,实现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申请、授信审批、政策性担保全程网办。截至2022年底,全市已有14家合作银行累计向94家中小企业发放贷款3.31亿元。

在突出扶持重点、助企“专享采购”方面,淄博市财政局树牢扶持中小微企业导向,合理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行预留份额和评审优惠“双提高”,全力支持中小企业“稳步快跑”。在全省率先推行“承诺信用制”,以信用承诺函代替社保、纳税、财务报告等证明材料,有效地降低参与门槛。2022年,减少各类证明材料6万余份,受益中小微企业超万家。对适宜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给予中小企业预留项目预算的45%以上份额,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不低于70%,全力支持保障中小企业发展。2022年,全市实际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比达到88.96%,同比提高2.54个百分点;其中,实际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比达到72.04%。对小微企业参与的货物服务项目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提高至4%—6%。2022年全市各类受益企业达到8000余家。

在优化工作流程、助企“高效采购”方面,淄博市财政局简化政府采购流程,完善采购功能板块,探索远程异地评审,创新框架协议采购,提升采购工作质效。在全省率先开通网上商城淄博分站,提供3大类、1046项商品服务,实现政府采购由“面对面”到“键对键”的转变。开通3年来,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项目近4万宗、金额4.19亿元。在推行市域内分散评审的基础上,以物业、家具、服装、体育器材等项目为试点,与东营等地市通过异地专家库互联、异地评审现场分设等方式,开展远程异地在线联动评审,实现评审专家资源跨区域共享。2022年以来,全市累计实施远程异地评审项目59个、市域内分散评审项目98个。此外,淄博市还精心选取工程造价、审计服务、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和维修等项目,科学分包、合理设定,全力保障采购人合法合规开展框架协议采购。2022年淄博市完成框架协议采购项目9个。

在强化监督检查、助企“无忧采购”方面,持续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规范度,畅通供应商质疑投诉渠道,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以公正监管促公平竞争。依托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推行采购预算、需求、结果等全流程“十公开”,实现采购信息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2022年,公开项目3000余个。持续完善供应商权益维护线上质疑投诉平台,引导供应商在线询问、质疑、投诉,强化救济保障措施落地落实,打造“企业不跑腿、数据多跑路”的维权新模式。2022年,全市处理投诉和举报21起,平均办理时间20个工作日,办理效率提升33%。在全省率先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公示制度,按月公开社会代理机构工作开展情况,涵盖包括机构基本情况、项目业绩及执行情况、分领域业绩情况等19项企业信息。2022年全市对208家代理机构进行了执业公示。

(宋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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