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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落实单一来源采购新规

发布时间:2023-10-1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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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落实单一来源采购新规

本报讯 上海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上海市落实〈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将落实单一来源采购新规。

《实施方案》提出,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采购人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应对供应商的唯一性进行充分论证,并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在公告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时,应说明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财政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对未载明或未规范说明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理由的,及时予以纠正规范。

《实施方案》围绕推动货物贸易创新发展、推进服务贸易自由便利、便利商务人员临时入境、促进数字贸易健康发展、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制度等八方面部署了31条措施。《实施方案》提出,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和国家战略需要,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除需国家相关部委出台实施细则的试点措施或国家相关部委要求加快落地的试点措施外,用一年时间,着力推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商务人员临时入境、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各项试点措施落地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做到有效应对风险,注重挖掘典型案例,总结实用做法和亮点成效,及时提炼形成制度创新成果。到实施一周年评估时,试点工作做到有进展、有创新、有突破、有成果、有项目、有案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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