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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布:即日起,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可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

发布时间:2023-10-17
来源: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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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统筹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延续工作,刚刚,住建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显示:一、由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住建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住建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住建部不予受理。


  二、资质延续申请企业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及资质标准有关要求提交申请,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收到企业资质延续申请后,住建部按照资质标准对企业注册人员等内容进行核查,经核查合格的,准予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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