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山东能源集团权属企业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督察发现问题尽快整改到位,10月27日至29日,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罗辉一行赴枣庄、济宁市进行现场调研督导。山东能源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宝才,党委常委、副总经理乐江华,有关权属企业负责同志,属地政府负责同志分别参加调研督导。
在滕州富源低热值燃料热电有限公司,督察组听取了2×35万千瓦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现场查看了两台机组的实际运行情况,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上大压小”、煤耗替代等要求,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
在枣矿集团滨湖煤矿,督察组听取了枣矿集团和滨湖煤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汇报,针对督察期间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求煤矿严格落实治污主体责任,规范煤矸石利用处置,提高矿井水综合利用率,加强生活污水和高盐矿井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在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督察组实地查看了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应急水池、化工厂区事故水池等设施,要求企业尽快补齐污水处理能力短板,加快再生水回用设施建设,加强环境应急设施管理,提升应急管控能力,确保南四湖流域水环境安全。
在兖矿能源集团兴隆庄煤矿,督察组深入井下详细了解煤炭开采和煤矸石井下处置情况,要求企业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煤炭开采中算好整体账、长远账、综合账,严格落实采煤塌陷地治理责任,科学制定治理规划,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力争生态环境损害最小化。
在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督察组听取了企业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现场查看了智慧管控平台,要求企业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创新环境宣传方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不断增强周边群众的获得感。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论证,切实抓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