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3日 来源:财政部湖南监管局
今年以来,湖南监管局将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与财政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坚持“四点”发力,推动财政金融监管不断提质增效。
一、坚持党建“强”引领,找准财政金融监管工作的“核心点”
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准把握财政金融监管职能内涵,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扎实有序推进财政金融监管。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领会财政金融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推进财政金融监管工作。二是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监管局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监管局就地就近优势,找准财政金融监管工作的发力点。严格按照财政部监管工作指引相关要求,围绕属地中央金融企业财务监管与金融领域预算资金监管两条主线开展工作。三是紧扣重要财政金融政策贯彻执行大兴调查研究,把调查研究作为财政金融监管重要手段,先后开展乡村振兴、绿色发展、普惠小微、农业保险等重点领域专题调研,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取得较好成效。
二、坚持重点“带”全局,找准属地中央金融企业财务监管的“切入点”
切实履行属地中央金融企业财政金融监管职责,结合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加强财务风险常态化监管,促进提升中央在湘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一是部署中央在湘金融机构围绕财务制度执行、资产风险管理、接受内外部审计整改等方面开展财务风险自查,促进金融机构严肃财经纪律、提升主动纠偏的意识。二是选择行业内有代表性的“龙头”金融企业开展现场监管,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监管整改意见,规范财务管理。三是用好中央在湘金融机构财务信息数据,动态分析经营运行情况,分析指标逐步由速度型向质量型、由规模型向效益型转换,提高指标的敏感度与数据的精准度。同时,针对异动性和苗头性问题,通过函询和约谈方式,向金融企业传导规范日常经营行为的压力,推动财政金融监管常态化。
三、坚持规范“促”提升,找准金融领域财政预算资金监管的“着力点”
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结合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全面加强金融领域财政预算资金的闭环监管。一是落实属地金融领域中央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监管的基本职责,规定加自选相结合做好年度部门预决算审核,全过程常态化、线上与现场相结合,强化预算执行全流程监管。二是积极构建属地金融领域专项资金监管主体框架,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等监管工作中与省财政厅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成果互认的工作机制,以及资金使用情况报送机制,为金融领域财政预算资金监管提供坚强保障。三是加强与省财政厅的协同配合,压实省级财政部门管理主责,形成工作合力。在双方共同协作下,高效完成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结算审核、农业保险综合绩效复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审核,以及专项资金调研等工作,推动湖南省出台加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拨付管理文件。同时,对发现存在申报数据不实、资金拨付滞后等问题的单位,通过下发整改意见与通报等方式,倒逼相关部门及单位“刀刃向内”,加大问责力度,构建长效机制,规范业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质效。
四、坚持科技“提”效率,找准财政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的“落脚点”
充分发挥科技赋能优势,针对财政金融监管工作范围广、任务重、强度大等特点,持续加强“数字监管”,用信息化手段筑牢财政金融风险防控阵地。一是搭建金融企业财务运行和风险监测分析系统,全面掌握属地金融企业情况,集数据导入、分析和预警等功能于一体,进一步推动智慧赋能财政金融监管。二是不断加强系统应用,深入挖掘数据价值,将监测对象从原来的银行机构延伸至保险机构,有效扩大监管对象覆盖面,提升金融监管的深度和广度。三是与省财政厅接通共享湖南省农业保险综合管理平台,实现财政资金与保险公司保单对接、信息共享,掌握全省农业保险工作开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