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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提升政府购买服务质效

发布时间:2023-11-0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浏阳提升政府购买服务质效

本报讯 日前,湖南省浏阳市财政局针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中的重点、盲点,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政府购买服务立规矩,促进政府购买服务更规范、更有效。

《通知》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以及购买内容。划清购买界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实行目录清单和负面清单,未纳入指导性目录的服务事项,原则上不得购买。负面清单事项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内容。

《通知》强调,规范预算管理,完善购买程序。政府购买服务须遵循“非必要、不购买”“无预算、不购买”“先预算、后购买”“预算支出只减不增”的原则,按照先审核、后预算、再实施的顺序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购买主体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需申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计划,实行项目准入审核。审核通过拟批准实施的项目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与部门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并严格执行年度预算。

《通知》要求,强化结果运用,提升购买绩效,花钱必见效。购买主体按照“谁购买、谁监管,谁申请购买、谁设定目标”的原则,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开展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与信息公开。浏阳市财政局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谁批复预算、谁批复目标”的原则,对购买主体自评及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抽查复核,评价结果作为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通知》提出,加大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改革力度,推进民生重点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深入推进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改革,推动服务承接主体多元化,提升服务质效。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有序引导社会组织依法进入公共服务行业和领域。

(王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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