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今日头条
当前位置:
正文

楚雄:发挥政采职能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发布时间:2023-11-1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云南楚雄:发挥政采职能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本报讯 今年以来,云南省楚雄州财政局在政府采购业务工作中坚持“惠企、便企、利企”目标导向,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不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楚雄州财政局推行“数字采购”降成本,依托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打造“线下不见面、线上零距离”的采购新模式,实现经营主体投标成本“五个零”,即,电子投标实现投标文件编制“零成本”,网上报名实现投标报名“零成本”,网上不见面开标实现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零成本”,网上“屏对屏”远程述标、演示实现述标谈判“零成本”,线上异议、投诉办理实现维权“零成本”。同时,推进电子卖场增活力,楚雄州实行供应商“零门槛”常态化入驻,通过在线询价、反向竞价、网超直购等简易采购方式,实现需求与响应“零距离”,全程“自助式”采购,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为助推中小微企业发展,楚雄州积极落实政策提份额,认真落实政府采购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给予小微企业10%至20%的价格扣除优惠等政策。同时,清除壁垒促公平,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围绕26个问题清单,采取自检自查、县(市)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抽查检查。楚雄州财政部门积极履行监管主体责任,通过约谈方式,督促各项目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照清单、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并加强政府采购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对政府采购投诉进行办理,进一步优化了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环境。

此外,在政采活动中严守标准树诚信,严格执行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运用,对各种违法失信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积极开展对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评价,进一步增强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诚信服务、规范履职的意识和能力。

(楚财)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
引用内容会标注来源,仅为交流学习,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为商业用途,其版权归原作者或原出版社所有,不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负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