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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优化完善四项招标示范文本

发布时间:2023-11-21
来源:中国招标

  近日,贵州省水利厅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编制了《贵州省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示范文本(2023年版)》《贵州省水利工程监理招标示范文本(2023年版)》《贵州省水利工程施工招标示范文本(2023年版)》《贵州省水利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示范文本(2023年版)》(以下简称《示范文本(2023版)》),公开征求意见。《示范文本(2023版)》对现行标准招标文件原使用说明进行了优化补充,重点对招标文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合同技术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等方面进行了编制。
  《示范文本(2023版)》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投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大中型水利工程电子招标项目,小型或其他水利工程电子招标项目可参照执行。
  《示范文本(2023版)》明确,项目法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规定,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规范扣留质量保证(保修)金。
  《示范文本(2023版)》指出,招标人应将招标公告或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分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对其进行补充或修改,当正文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对“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同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参考“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但补充或细化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范(标准)及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此外,《示范文本(2023版)》统一了投标文件格式,细化了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投标人须知等内容,供相关人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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