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厅:12月17日起,设计方案招标的招标人应给予候选单位未中标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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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黑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本细则自2023年12月17日起施行。
原文如下:
各市(地)住建局、哈尔滨新区住建局:
现将《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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