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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政策宣贯

发布时间:2023-11-22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交通运输部科技司以视频方式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政策宣贯,深入分析产业发展形势,详细解读试点内容要求,对试点申报、组织实施等工作进行部署。


宣贯指出,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是加快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推广应用的客观需要,是保障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运行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社会效率的重要途径。


宣贯强调,有关各方要准确把握试点定位,扎实做好能力建设和准备工作。汽车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产品安全主体责任,行业组织和机构要引导行业形成共识、加快完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车辆运行城市政府部门要做好试点安全管理和支持保障。


宣贯要求,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信息共享,严格申报审核和督促指导,强化央地联动,共同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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