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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投标人的资质作为评审因素合理吗?

发布时间:2023-11-2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在集成项目中,货物众多,招标文件中将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资质,比如ISO14000、重点实验室、国家科技进步奖、软件成熟度 (硬件为主)、信息安全服务资质等列为评审因素,这样合理吗?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评审因素的设置应当与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您反映的情形应当结合具体项目判断,但是将投标人的资质作为评审因素原则上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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