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要求投标人提供连续几个月在投标公司缴纳社保的记录?
发布时间:2025-09-2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能否要求投标人提供连续几个月在投标公司缴纳社保的记录?
不能。连续几个月在投标公司缴纳社保变相对供应商的成立年限作出限制。具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不应作为评审因素。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投标证明材料,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函即可,但不得对缴纳社保的具体时间期限作出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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