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民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发布时间:2026-03-1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全国政协委员施乾平:
强化民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 本报记者 张舒慧
“民营企业是我国科技创新体系中最活跃、最具效率的重要组成部分,贡献了全国约70%的技术创新成果,已成为驱动产业升级与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的骨干力量。”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侨商联合会监事长施乾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介绍,当前民营企业创新发展面临诸多障碍:创新决策参与度低,尤其是中小型科技企业缺乏参与国家及地方重大科技规划与项目的有效渠道;关键创新要素获取不平等,初创与成长期科技民企在资金、人才、数据等方面还面临一些壁垒;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畅,产学研合作评价导向偏颇,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制约创新活力的充分释放。
针对上述问题,施乾平建议,运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构建全国一体化的“民营经济政策服务枢纽平台”,汇聚各类惠企政策,精确计算、智能匹配,推动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强化重点领域靶向支持,对集成电路、工业母机、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关键领域的民营企业,全面落实并适时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扩大科技创新券的跨区域通兑范围,降低企业前期创新成本。扩大国家科研项目开放,支持民营企业尤其是行业领军企业,牵头或深度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完善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产品的优先采购机制,明确采购比例要求。在国产化替代进程中,确保民营企业产品享有平等竞争机会,为其创新成果提供关键初期市场和应用验证场景。
在构建协同创新生态方面,施乾平认为,可创新产学研合作方式,鼓励构建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利益共享为纽带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行“企业出题、协同解题、市场验效”的研发模式。支持龙头民营企业牵头建设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研究院等平台,通过政策引导与平台建设,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仪器设备、中试生产线等资源进一步向民营企业开放,构建覆盖广泛、服务高效的全国性中试与验证服务网络。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鼓励民营企业在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领域深耕细作,全面提升产业链的创新韧性与安全水平。
此外,施乾平还建议,实施民营企业“准入平权”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清理重点领域存在的隐性壁垒,并适时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立民营企业创新容错机制,针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际,通过行政指导等柔性监管方式,提供一定试错空间及融资支持,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大胆创新。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大幅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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