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沪苏浙皖三省一市生态环境厅(局)联合制定并发布《长三角“无废城市”区域共建联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阶段目标与实施路径,推动长三角区域率先全域建成“无废城市”,引领美丽中国建设,打造国际领先的固废区域共治模式。
《方案》锚定两大阶段目标:到2027年,初步构建长三角“无废城市”共建联治体系,突破跨省市协同管理瓶颈,建立4个左右地级城市(直辖市/市)率先建成“无废城市”;到2030年,实现沪苏浙全域、安徽60%以上地级市建成“无废城市”,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10%,形成制度完善、技术先进、市场规范、国际领先的区域治理模式。
《方案》明确实施4大任务、推进13项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