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 3549-2026)正式发布。
该标准依据 GB/T1.1—2020 规则起草,为湖南省首次发布。标准将于2026年6月24日起正式实施。
标准明确了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控制、监测及监督管理要求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恶臭污染物排放适用国家相关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与原有标准限值相比,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适度收严,新增了氨污染物限值:1小时均值12mg/m³,24小时均值8mg/m³。
标准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