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积极响应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招投标工作成效显著。然而,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当前仍存在评审机制透明度不足、流程规范性待提升、监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制约了市场公平竞争与营商环境优化。安徽省滁州市在暗标评审、评标系统智能化改造等方面先行先试,其创新实践为全省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为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推动招投标领域规范化管理,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现结合滁州市等地的实践经验,针对当前突出问题提出以下系统性建议,供贵委研究参考。
一、聚焦评审机制优化,夯实公平竞争基础
(一)推广暗标+横向评审模式
近年来,“暗标+横向”评审模式在河北、陕西、浙江等多个省份及安徽省滁州市广泛应用并成效显著,该模式有效地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提升了评审的公平性。为进一步优化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建议在全省范围内有序借鉴滁州经验,逐步推广暗标+横向评审或类似的公平评审方式,通过技术方案暗标化屏蔽投标人信息,结合横向评审交叉校验评分结果,有效遏制围标串标及人为干预,逐步实现评审方式标准化、流程透明化,促进评标过程公正客观。
(二)明确评标委员会组成比例
现行招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构成存在模糊地带,常见表述为“5人及以上单数”或“依法组建”等,未明确社会评委与招标人委派评委的具体比例。建议借鉴滁州市地区的招标文件,明确注明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比例(如招标人代表与社会评委人数比例),强制公开评委会成员结构,杜绝“量身定制”评标委员会现象,增强招投标活动的公信力。
(三)规范技术方案评审标准
目前,多地水利、公路项目技术方案在页数和色彩方面缺乏明确限定,普遍存在页数无上限、色彩使用随意等问题,易引发隐性标记风险,且评审效率低下。不限定页数导致评审标准难以统一,成年人阅读一页方案的时间为1—2分钟,成百上千页方案,给评委评审带来困难,短时间内评委根本无法有效阅读每一投标人的技术方案,为避免“以量代质”流于形式的评审,建议借鉴滁州市模式,限定技术方案各章节页数的上限(滁州市规定每章页数最多不超过15页)及色彩范围(仅允许使用黑白灰),统一评审标准,确保技术方案的评审工作客观高效。
(四)规范人员组织机构评分标准
当前B类水利项目资信标评审标准中,组织机构设置的评分规则不合理。根据现行标准,安全员、质检员、终检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已通过专业职称和职业资格认证,即完全满足岗位履职要求。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了企业减负松绑,早于6年前就不再将现场专业人员列入招标文件,改由中标企业在开工前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反而,水利项目却还额外将“八大员”是否具备更高职称、资格等级或特定业绩以“明标”的形式进行主观性打分,导致评审过程中出现“以人定分”的倾向。此规则既造成综合实力强但人员业绩积累不足的大型企业可能因非核心指标失分;还造成处于成长期的中小型企业因资源有限,难以满足叠加性要求,面临不公竞争。建议取消对“八大员”附加条件的差异化赋分,明确岗位标配即可,也可避免被主观打分因素干扰,切实保障不同规模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二、强化全流程监管,筑牢风险防控屏障
(一)规范招标代理人员行为边界
建议学习滁州模式,严禁招标代理人员进入评标区,禁止接触评委,尤其对跨夜评审的项目实行封闭管理,严控代理人员在晚上封标期间通过送饭、如厕、就寝等环节接触评委进行打招呼、递纸条等不当操作,切断利益接触渠道,确保评标独立性。
(二)优化评委抽取与使用机制
1.压缩评委抽取时间窗口:评委抽取时间的合理性对评标公正性至关重要,采用综合评估法项目原则上开标当日抽取评委,避免提前抽取导致信息泄漏风险增加(如提前一天抽取,评委将有充分的时间将参加评标事情告知所熟悉的投标人,投标人再与兄弟单位间互相通气);同时需跨夜评审的项目,开标时间应避开节假日前夕,避免因时间冲突或评标时间过长,拒绝参评或请假的评委过多,而导致评标评委抽取范围大幅缩小,降低了围猎评委的难度。
2.设置评委资历成长周期:新入库评委优先参与简易项目评审,熟悉评标流程、掌握评标系统操作方式,入库满2年后方可参与技术复杂项目评审和综合评估法的项目评审。
(三)强化县域评标监管能力建设
“双盲评审”模式开展以来,评委工位较多分布在县域,而县级较多存在监管力量薄弱、跨夜评标纪律差、监控设备简陋、评委围猎概率高等问题,建议可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综合施策:
1.完善基础设施配备:重点升级县域评标场所硬件设施,除评标室以外,在厕所门口、生活区口、通道等盲区位置安装高清音视频监控系统,对违规走动予以预警,确保评标过程全时段可追溯、关键环节无盲区。
2.严格物理隔离管理:设置独立封闭式评审生活区,实行评委与外部人员“零接触”管理。夜间封标后,评委统一留宿生活区;代理机构人员或监督人员需在第三人见证下与评委沟通,送餐,严禁单独接触。
3.健全夜间评审监督机制:制定夜间评标专项监管方案,严格执行“双人双岗”值班制度,确保每场夜间评标至少配备两名现场监督人员全程值守,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三、深化信息公开,构建阳光交易环境
(一)恢复开标环节信息公开
疫情前,大部分地区采用线下见面开标方式,开标过程中的询标、废标、夜间封标、系数(权重)抽取、中标候选人等信息均现场告知。如今,线上不见面开标成为主流,但开标的关键环节信息公开反而被省去,投标人只能等到中标结果公示才能知晓开标情况,再依此反推过程中的各环节信息。这种情况引发了对开标过程的不透明是否符合规定等质疑。建议恢复线上公开机制,在开标直播系统里同步公开关键环节信息,确保开标过程的透明度,保障投标人的知情权。
(二)细化中标结果公示内容
当前多地区在中标结果公示时,仅公布总分,不公开评委单个评分及投标人分项评分,这种公布方式,掩盖了评标的公正性,是变相纵容掩护评标委员会违规打分,不利于社会监督,目前滁州市市本级项目已进行了细节公开,建议贵委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专家评标情况公开格式范本,公开评分细则、各评委分项打分及总分,全面推行评分情况向社会公开,以增强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促进招投标领域的市场环境净化。
四、技术赋能招投标,优化招投标关键环节
(一)推行电子化参数抽取机制
现行系数抽取存在摇号机与人工手摸并行现象,人为误差风险较高。建议借鉴滁州市采用电子化系统随机抽取评标系数、权重等关键参数的抽取模式,减少人工操作空间,通过技术手段实现随机化、可追溯化操作,确保参数生成过程可追溯、不可篡改。
(二)扩容标书制作软件内存上限
现行标书制作软件普遍存在内存限制问题,各地常见内存大小为100兆。当标书生成大小超过这一限制时,软件将无法生成完整文件,导致投标人被迫反复删减或压缩标书内容。此举不仅影响标书的完整性和专业性,还会因压缩处理降低图表、图纸的清晰度,增加评委评审难度。为保障标书内容的全面性、规范性及可读性,建议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招标项目规模配置内存大小,将标书制作软件起步内存扩容至150兆,通过技术升级支持更高质量标书编制,助力投标人充分展示技术实力,提升评标效率与质量。
五、推进专项治理,净化行业生态
强化建造师挂证治理。当前,各地招标文件仅要求提供符合资质人数的建造师“四库一平台”截图,未要求提供相对应人数的建造师的社保证明,对社保未联网省份的建造师仍有在安徽省挂证的漏洞。建议在投标环节,将相对应数量的建造师人员社保证明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同步提供,以此打击治理挂证现象。
上述浅见仅为个人对招投标领域现状的粗浅思考与理解,部分内容参考了滁州市等先行地区的实践经验,受限于个人认知与实践经验,所提建议难免有疏漏与不足之处。恳请贵委审慎考量,推动相关政策落地实施,为滁州市等地方企业参与全省招投标活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以制度创新推动安徽省招投标领域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在全国招投标领域树立示范性标杆贡献“安徽样板”。
谨此建议,敬祈钧鉴!
您好!感谢您对招标投标工作的关心。就您提出的招标投标领域相关建议,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施治,坚持创新引领、赋能增效,持续健全完善招标投标制度规则、运行模式、交易机制、监管体制,着力构建高效规范的招标投标市场体系。
一、优化评标评审机制方面
一是健全专家管理制度体系,印发实施《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及7项配套制度,规范专家遴选、教育培训、抽取、履职、考核监督等工作机制。
二是创新技术监管模式,积极推进“打分监测+电子横向暗标评审”,开展“双盲”远程异地评标,有效遏制“专家小圈子”“人情分”等现象。
三是完善现场管理规范,出台评标区封闭运行管理规定,优化隔夜评标配套服务保障,确保评审过程独立公正。
二、加强信息公开方面
一是因地制宜深化全流程电子化应用,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电子化交易实现全覆盖,并公开交易等各类信息260.2万条。
二是强化评审过程透明度,全面推行评标委员会或评审机制成员评分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拓展信息公开维度,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公开和代理机构服务质量信息,促进市场主体规范执业。
三、推动行业治理方面
一是构建协同监管体系。督促行业部门开展违法转包分包专项整治,实施全过程穿透式监管。
二是创新履约监管机制。建立合同履约“季度抽查+专项通报”制度,强化交易市场与履约现场联动管理。
三是健全联合惩戒机制。会同政法机关出台常态化治理串通投标工作举措,完善标前标中标后监管衔接,持续净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下一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充分吸纳建议,进一步完善专家动态管理机制,提升评标评审质量效益;指导各地优化招标文件编制,统一技术方案评审标准;协调安徽省水利厅进一步完善水利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调整技术方案评审标准和人员组织机构评分标准;协调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完善“四库一平台”信息,加强资质信息动态管理,强化转包挂靠行为治理。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