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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本月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5-05-0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本月起施行

本报讯 记者乐佳超报道 新修订的《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机关、单位应确定涉密政府采购的密点。

针对国家秘密的确定,办法明确机关、单位原始定密应当按照定密权限,依据保密事项范围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保密期限应当在目录规定的最长保密期限内合理确定,不得超出最长保密期限。明确为长期的,不得擅自变更。规定解密条件或者解密时间的,从其规定。机关、单位对具备国家秘密本质属性,可以与非国家秘密明确区分的关键内容,可以标注密点。对涉密科研项目、涉密工程、涉密政府采购等可以明确密点的,应当确定密点并作出标注;不能明确标注的,可以以附件、附注等形式作出说明。同一事项涉及多个密点,且密级和保密期限不同的,应当分别进行标注,并按照涉及密点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确定该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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