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回避、不用隔离…因为开评标室根本没分开!
2024年,A公司代理的项目中,其中有5个民生项目,分别是:县人民医院门诊改造、中学运动场建设、城北幼儿园维修改造、古建筑修缮、中学供水管道迁改……
从医疗到教育,从现代工程到文物修缮,项目类型多样、社会关注度高,本该是展示专业能力的好机会。
但没想到,问题不是出在技术方案上,而是——出在“房间”上。
在财政部门开展的“四类”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中,检查组调阅了以上5个项目的全过程资料,结果发现两个“硬伤”:
问题1:部分项目签完合同后,迟迟未在政府采购网公告;项目完工后,也未发布履约验收结果。
问题2:开标室和评标室,未单独设置。
让人不禁浮想联翩:万一投标人刚走,评委就进场,万一门口“偶遇”聊两句,万一有人“顺手”留下小纸条呢……风险,就在这些“省事”的细节里
最终,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责令A公司限期改正,并在15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所以,为什么开标和评标必须分开?
政府采购讲究“阳光交易、过程可控”,而开标与评标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环节:
来源:采云研修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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