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信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能源局 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经信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委(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能源局,宁波市通信管理局,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台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的管理,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和我省招投标领域治理改革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能源局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2026年3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fzggw.zj.gov.cn/col/col1229123351/art/2026/art_d262104677054e32b32bb46e5e7a4a24.html?sessionid=-102470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