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勾画2026年政采工作“路线图”
本报讯 近日,湖北省黄石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政府采购重点工作的通知》,围绕内控制度完善、采购流程合法合规、营商环境优化等9个方面,全面勾画出2026年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的“路线图”。
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黄石市财政局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杜绝出现“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黄石市财政局坚持“应编尽编、不编不采”“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督促各预算单位编好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将应编入的采购项目全部编入采购预算,避免重复采购、盲目采购、超标采购等现象发生。同时,各预算单位于市人大批复部门预算后20日内,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同步公开政府采购预算。
公开政府采购信息。采购意向需随部门预算批复同步公开,并在湖北政府采购网集中统一公布。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告,并及时公开履约验收情况。此外,各预算单位须在2026年一季度前,将2025年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预留及执行情况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开。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黄石市财政局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严格执行支持本国产品、创新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等政策。所有政府采购项目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采购文件工本费。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工作。黄石市财政局按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文件要求,从项目申报、立项、招标到履约验收全过程嵌入绿色建材采购标准。申报阶段需填写《黄石市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产品信息登记申报表》并上传系统;招标文件中将绿色建材要求作为实质性条款;验收阶段需制定相应验收标准,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实行框架协议采购。2026—2027年市直单位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机动车保险、车辆维修和保养、印刷、物业管理服务等项目实行框架协议采购。2026年市直单位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家具和用具货物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市直单位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或二次竞价,登录“黄石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框架协议专区”公开交易过程。
做好履约验收工作。黄石市财政局要求各单位制定细化验收方案,采购人与使用人分离的项目可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必要时可引入第三方机构或专家参与。验收报告需列明各项标准验收情况及总体评价,由双方共同签署,确保采购结果真实有效。
加快合同资金支付进度。应结合项目特点和供应商诚信状况,鼓励按照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支付预付款。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
严格执行最新政府采购文件规定。黄石市财政局依据省财政厅关于本国产品标准、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异常低价审查等最新文件规定,要求采购人准确把握本国产品标准适用范围,落实价格评审优惠,规范证明文件审查。将评审劳务报酬、异地评审差旅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除集中采购项目外,不得由代理机构或中标供应商支付。加强需求管理,完善采购文件,严格异常低价审查,推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
(万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