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现决定对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第三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铜鼓县2024年赤洲游源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施工标段串通投标案
案情简介:2024年7月9日,江西省铜鼓县2024年赤洲游源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施工标段开标,中标价2137441.01元。安徽竣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西泰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中,存在投标单位的文件制作机器码(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主板序列号、CPU序列号、工具标识号)相同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规定。
处理决定:2025年10月,铜鼓县农业农村水利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对安徽竣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西泰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各处人民币10687.21元罚款,对两家公司直接负责人按相关规定处以罚款。
二、樟树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河东片)建设项目店下镇区标段串通投标案
案情简介:2024年8月19日,樟树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河东片)建设项目店下镇区标段开标,中标价2068万元。内蒙古滨河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宏达君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华工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和河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在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中,存在投标单位的文件制作机器码和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规定。
处理决定:2025年12月,樟树市水利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对内蒙古滨河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宏达君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华工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和河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各处人民币10.34万元罚款,对四家公司直接负责人按相关规定处以罚款。
三、靖安县乡镇供水一体化建设二期项目(第一阶段)中源乡3标段评标专家违规案
案情简介:2025年12月3日,靖安县乡镇供水一体化建设二期项目(第一阶段)中源乡3标段开标,中标价891.98万元。评标专家在对江西省卓泓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参与3标段项目投标所提交的存在实质性缺陷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时,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错误通过该公司资格审查,应否未否,违反了《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细则(修订)》(赣发改公管〔2021〕523号)第二十条第六款“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规定。
处理决定:2026年2月,靖安县水利局依据《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细则(修订)》(赣发改公管〔2021〕523号)第二十条中“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规定,责令专家纠正评审错误,同时决定暂停肖某某、谢某某、周某某、金某某、周某5名评标专家3个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纳入履职考核。
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破坏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影响了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要引以为戒,切实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良好秩序。
原文链接:
http://slj.yichun.gov.cn/ycsslj/tzgg/pc/content/2034569613694312448/content_20345696136943124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