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焚烧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项目建设单位为塔河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地点位于塔河县塔河镇永安东北角规划区外现有垃圾处理场附近,工程投资11805.10万元,处理规模为100t/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主厂房(含焚烧间、烟气净化间、汽轮发电机房、控制中心)、垃圾储坑、渗滤液处理站、飞灰暂存间、综合楼、变配电室、水泵房及消防水池、其他辅助用房(含门卫室/地磅房、工具间、危废暂并新建配套设施存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