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招投标领域的处罚越来越重。好多地方开启“串通投标犯罪行刑衔接”快速通道,意思是公安和监管部门直接对接,发现线索立马移交。
但过亿的大案还是没断过。
2025年初,江西万安一个1.2亿的高标准农田项目,12个人被判了刑。同年8月,杭州又破了个近4亿的串标案,22人被立案。到了11月,海南更离谱,央视《法治在线》报了个“机器管招投标”的新型犯罪,那伙人在500多家建筑企业的电脑里植入了远程操控软件,偷人家的投标数据,涉案也是上亿。
但这些案子,跟三年前曝光的浙江81亿串通投标案比起来,还是小巫见大巫。
短短10个月,10个重大工程,81个亿。这个案子把黑客、黄牛、评标专家、项目经理,一整条链上的人全给端了。罚金1700多万,没收赃款2500多万。哪些事不能干?挂靠围标、贿赂专家、买专家信息、中标后转手卖标,这个案子一条一条给你划清楚了。到了2026年,执法的眼睛就盯在这几件事上。

陈某某和李某某,浙江绍兴的项目经理,干了多年工程。他们知道一个道理:想中标,靠一家公司去投,概率太低。怎么办?挂靠。
挂靠就是借用别人的资质去投标。一个项目开标,正常能来几十家公司。如果其中有二十家是你控制的,中标率一下子就上去了。
陈某某他们就是这么干的。每次投标,到处找那些资信分高的公司,谈好条件,用它们的名义去投。一家不够,十几家,几十家。最多的时候,一个项目他们控制了两位数以上的投标单位。
但这只是第一步。现在的招投标评分,一般分两块:商务标和技术标。
商务标主要看报价。这里头有个门道叫“下浮率”,就是在预算基础上往下让几个点。报高了怕中不了,报低了怕亏本。他们的做法是“梯队设置下浮率”,让控制的那些公司报不同的下浮率,错开报价。不管别人怎么报,他们总有几个公司落在最有利的区间。
商务标搞定了,还有技术标。技术标是评标专家打分的,主观性很强。你想打高分,就得买通专家。
但问题来了:评标专家是谁?开标前一天才从专家库里随机抽出来的。你连是谁都不知道,怎么买通?
这就引出了这个案子里最关键的环节:黑客。
张某某和施某某,这俩人是职业串标“黄牛”。他们的工作就是帮陈某某他们搞定技术标。
怎么搞定?他们找到了一个“黑客”廖某某。这人干了什么事?非法侵入了浙江省的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把里面所有专家的姓名、手机号、工作单位全扒了下来。
有了这份名单,开标前一天专家一抽出来,张某某他们马上就能对上号:哦,这次抽到的是张三、李四、王五。然后立刻打电话、约见面、塞钱。
评标专家也是普通人,有人一年工资也就十几二十万,看到有人递几万块钱过来,让你在打分表上划拉几下,很多人就把持不住了。
案子里,张某某他们通过层层单线联系,把评标专家叶某某、薛某某等人给拿下了。这些专家在评标的时候,就给陈某某他们挂靠的那几家公司打高分。
商务标也高分,技术标也高分,不中标才怪。
中标之后,就该分钱了。陈某某、李某某跟那些“黄牛”谈好的规矩:拿出中标金额的1%作为好处费,分给各级黄牛和专家。
81亿的1%是8100万。
当然,这个钱不是一个人拿。张某某、施某某这些顶层的黄牛,每人拿走了50万到400万不等。下面的小黄牛、黑客、评标专家,各自分一杯羹。
一个评标专家,正常评一次标拿个几百块评审费,现在一笔就收几万甚至十几万。
这个案子最初是公安以串通投标罪立的案。但诸暨市检察院同步介入后,发现了一个疑点:评标专家名单是开标前一天才确定的,陈某某他们怎么能精准地找到那些专家?
除非有人提前拿到了名单。
顺着这条线,检察院建议公安深挖。这一挖,挖出了一整条黑产链:
先抓到贩卖专家信息的江某某等5人;再顺着找到那个入侵专家库的“黑客”廖某某;再抓到另外负责行贿专家的“黄牛”6人;最后牵连出参与串标的评标专家、项目经理等其他人员25人。
这个案子最后打击了整整一个犯罪网络。
所谓全链条打击,就是不光抓两个项目经理,而是从最底层的黑客,到中间层的黄牛,到执行层的评标专家,再到顶层的组织者,一个没跑掉。
案子查清楚了,但检察院遇到了一个法律上的问题:这帮人到底犯了几个罪?
他们串通投标,肯定构成串通投标罪。但他们又给评标专家送钱了,这算什么?还有那个买卖专家信息的行为,又算什么?
有人认为,这不都是为了串通投标吗?应该按一个罪处理,从重处罚。法律上这叫“牵连犯”。
但检察院仔细分析后认为不对。
串通投标罪保护的是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保护的是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保护的是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三个罪名保护的东西不一样。为了中标而去侵犯隐私、去贿赂专家,是三个独立的违法行为,不能因为目的相同就只算一个。
诸暨市公安局将陈某某、李某某等15人移送检察院,罪名正是串通投标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这三个行为侵犯的是不同的法益,不能因为目的相同就只算一个罪。于是决定以三个罪名提起公诉,实行数罪并罚。
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意见,几个主犯被判了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八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至九百五十五万元不等。另外,法院在串通投标罪部分对陈某某等人判处罚金共计1700余万元,全案没收赃款2500余万元。
第一,它把串通投标的完整产业链暴露出来了。黑客怎么拿专家信息,黄牛怎么单线联系,评标专家怎么打高分,项目经理怎么组织挂靠公司,每个环节都清楚。
第二,它明确了几个法律边界。挂靠多家公司围标算不算串通投标?算。给评标专家塞钱,是串标的一部分还是单独的行贿罪?单独算。买专家信息,是串标的预备行为还是独立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独立算。这些认定后来被不少法院在判案时参考。
第三,打击范围广。从黑客到专家到黄牛到项目经理,几十人全部被揪出来了。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一件事:你以前觉得是“行业惯例”的那些玩法:挂靠围标、给专家塞钱、买名单、转手卖标,法律一条都不认。该定什么罪定什么罪,该罚多少罚多少。
搞工程的要是不想踩雷,先把这个案子吃透。到了2026年,执法只会更严,雷区就标在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