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部署和系统整治工作要求,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政府采购全流程管控,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管理风险,财政部门在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核查中发现,部分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存在明显短板:内控体系不健全、形同虚设,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落实不到位,内部审批、集体决策等关键程序执行不严,需求制定、采购执行、履约验收、资金支付、档案管理等重点环节管控缺位,部分制度照搬照抄、脱离实际、可操作性不强,内控约束作用未能有效发挥。为切实补齐内控管理薄弱环节,提升政府采购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权力运行
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原则,全面梳理采购业务流程,完善覆盖采购预算、需求编制、计划申报、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履约验收、资金支付、档案管理、质疑答复等全链条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到权责清晰、流程闭环、岗责匹配、相互制衡,确保内控机制可执行、可监督、可追溯。
二、提升内控治理效能
各单位要切实强化内控执行刚性,不得以任何理由弱化、简化内控程序,特别是分散采购限额以下程序缺失,直接采购。要严格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内部审核制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等要求,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要事项的风险防控,坚决杜绝程序空转、管理缺位、违规操作等问题,真正以严密内控管住权力、堵住漏洞、促进规范。
三、确保务实管用可行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和采购实际,认真修订完善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做到内容完整、权责明确、流程清晰、贴合实际,严禁照搬照抄、敷衍了事、形式主义。制度须经单位内部审定并正式印发,确保合法合规、务实管用。
四、统一实行备案管理
请各单位于2026年5月30日前,将正式印发执行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PDF版)进行报备,报备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数据监管平台】—【政府采购专项治理】—【自查结果上报】—专项行动选择“报备单位内控制度”—点击新增,上传相关附件后提交即可。报备内容应完整、清晰。
自2026年6月1日起,对未按期报备内控制度或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单位,除通报批评外将暂停其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使用权限,暂停期间不得开展计划申报、委托代理、信息发布等相关业务。待整改完成并审核通过后,予以恢复账号权限。
五、加强财政监督检查
各级财政部门应把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重点,对制度不健全、整改不到位、执行不力的单位,依法依规采取约谈提醒、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整改;对因内控制度缺失引发信访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梳理完善,按期完成内控制度修订与线上备案工作,持续提升政府采购管理质效。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