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财政部门在开展恶意投诉专项整治过程中,接到相关投诉举报线索,福州J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17日期间,在全国范围内针对政府采购项目接连提起10起投诉,声称采购文件设置不合理、评审过程存在倾向性等问题。
财政部门对该公司的政府采购投诉事项逐一核查。经核实,该公司提出的每一项投诉均未提供有效事实依据和合法线索,相关财政部门均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为由驳回投诉。调查期间,财政部门试图通过电话、邮寄、实地走访等方式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员工取得联系,但其注册地、经营地均已无人办公,相关人员失联,导致案件核查及文书送达工作受阻,最终通过“电话沟通—邮寄送达—直接送达—公告送达”的递进式合法送达方式完成相关程序。
处理结果
财政部门认为,福州J科技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属于典型的恶意“滥诉”行为,主观上具有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过错,客观上浪费了行政监管资源,影响了采购活动效率。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规定,财政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将该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时,财政部门已将该公司失联情况函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续将推动将其纳入联合失信惩戒范围。
典型意义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恪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合理行使质疑投诉权利。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制度的设立,旨在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规范采购行为,而非“滥诉”、谋求不当利益的工具。
福州J科技有限公司多次无实据投诉的行为,不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更严重扰乱了政府采购正常秩序,浪费了公共行政资源,损害了其他合法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权,也影响了政府采购效率。财政部门在案件办理中,通过多方会商明确法律适用、构建递进式送达体系、联动多部门协同监管,破解了定性难、取证难、送达难等多重困境,既确保了处理程序合法合规,又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利,为整治恶意“滥诉”行为提供了实践样本。
在此提醒所有市场主体:
1、行使投诉权利必须基于客观事实和合法依据,不得虚构事由、滥用权利;
2、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参与市场竞争,否则将面临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联合失信惩戒等后果;
3、财政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完善制度闭环,强化协同共治,对“滥诉”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今年以来,浙江省台州市财政局积极开展“财法护航.政采清源”政府采购领域恶意投诉专项整治,着力构建“预防—识别—处置—震慑”全链条治理机制,通过深化清廉政府采购建设,有效遏制恶意投诉蔓延势头。截至目前,全市已筛选重点观察名单供应商27家,征集违法线索6条,恶意投诉量较上年下降80%。
台州市财政局一方面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业务处室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同步联动,法规处、采监处等处室紧密协作,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召开全市动员部署会,邀请发改、公安等部门参会,明确整治目标、步骤和分工,凝聚跨部门治理合力。同时,全面梳理2024年以来全市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数据,将提起质疑投诉3次以上、撤回率≥80%,以及全省范围内投诉被驳回3次以上的供应商纳入重点观察名单。同步对接法院、复议机关,归集涉政采诉讼案件信息,精准锁定高风险主体。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大数据,搭建投诉信息数据库,建立投诉人行为画像,通过多维度数据分析形成风险识别预警模型,为精准治理提供坚实数据支撑,破解“一地投诉、多地投标”监管难题。此外,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台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专项治理公告,开设违法线索征集专用邮箱,广泛征集供应商通过质疑投诉索要“撤诉费”“和解金”等违法违规线索,累计收到有效线索6条,为案件查处提供有力支撑。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形成共同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的良好氛围。
同时,台州市财政局建立省、市、县三级财政联动处置机制,对重点观察名单内供应商提起的投诉,实行联合核查、快速处置。严格执行财政部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积极推动将12个月内3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供应商依法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落地见效。同时,深化与市公安、发改、司法等部门协作,建立线索移交、信息共享、联合行动机制。对伪造证据、索要“和解金”等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及时固定证据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联合发改部门将恶意投诉行为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畴,实施限制投标资格、取消评先评优等措施,推动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与“信用浙江”平台对接,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积极引导因恶意投诉遭受损失的采购人或供应商提起民事诉讼,追偿经济损失。加强与法院、司法局的沟通会商,明确案件办理程序、法律适用等关键问题,确保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有效降低行政争议风险。
另一方面,台州市财政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台州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多次“滥诉”不良行为查处规程,并推动省级层面完善保证金管理与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应用的衔接,切实提高恶意投诉违法成本。同时,制定政府采购质疑投诉负面清单,引导供应商合理通过质疑、投诉途径依法维权,规范投诉发起和处理流程。同时,以信息公开促监管。强化诚信管理,将恶意投诉不良行为查处情况在政府采购网公开,供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适时发布政府采购领域负面典型案例,推动政府部门共享利用、社会公众实时查询,提升监管透明度。此外,编发政府采购恶意投诉案例集,通过在“台州财政”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宣传报道等形式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广泛宣传“投诉有边界、维权须合法”的理念,增强采购各方法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府采购环境。
来源|台州财政、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