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新旧版政策对比及资金申请要点
生态保护修复是维护生态平衡、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资金作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重要支撑,其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与有效性直接影响着生态保护修复的成效。财政部发布的《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在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领域发挥着核心指导作用,该办法历经修订完善,形成了不同阶段的政策版本。
其中,2024 年 2 月 1 日财政部以 “财资环〔2024〕6 号” 文件印发的《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下称 “2024 版办法”),为前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提供了基础框架;2026 年 1 月,财政部再次修订发布新版《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下称 “2026 版办法”),在 2024 版办法基础上,针对资金使用原则、分配方式、项目管理及绩效监督等多方面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适配 “十五五” 时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需求,旨在更精准高效地引导资金投向,提升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本文将深入对比 2024 版与 2026 版管理办法的差异内容,讲解资金申请办法的要领,为相关单位准确理解政策要求、规范开展资金申报工作提供系统性指导,助力生态保护修复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1)项目类型契合
申请资金的项目需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或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项目。其中,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应聚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重大战略重点支撑区、生态问题突出区等,体现对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的保护修复理念;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项目需针对责任人灭失的废弃工矿土地,开展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等工作。
2)前期工作完备
项目要完成工程设计批复和财政预算评审,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合理、预算编制准确规范。同时,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划及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耕地保护红线等国家管控要求,不存在权属纠纷,且与利益相关方就权属和利益调整等事宜协商一致。
3)无重复支持情况
项目未曾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避免资金重复投入,保证资金使用的唯一性与高效性。
1)省级组织申报
自然资源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印发项目申报通知,明确项目申报要求、申报数量限制等关键信息。省级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依据申报通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市县级相关部门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各市县(区)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内容涵盖项目背景、目标任务、实施范围、建设内容、资金预算、预期绩效等方面,并报送至省级相关部门审核。对于涉及全区性或跨地市行政区域的项目,由明确的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开展实施方案的编制。
2)项目审核与入库
省级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对市县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核,重点审查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等。审核通过的项目,纳入自治区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库。对于以竞争性评审方式确定的项目,省级财政厅会同自然资源厅等部门,组织专家对入库项目开展竞争性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由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等部门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完成工程设计批复和财政预算评审并报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备案通过的项目,纳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并纳入中央财政自然资源领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库。
1)突出生态效益
在项目实施方案中,要详细阐述项目实施后对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的提升作用,如生物多样性增加、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增强、水土流失减少、土地生产力提高等,明确生态指标的预期改善情况,以体现项目在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核心价值。
2)合理规划预算
预算编制要科学合理、细化明确,涵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如工程建设费用、设备购置费用、技术咨询费用、监测评估费用等。同时,要说明资金的来源构成,包括中央财政资金申请额度、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社会资本投入等情况,确保资金预算与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相匹配。
3)明确责任分工
清晰界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参与主体的责任,包括地方政府、自然资源部门、财政部门、项目实施单位等,明确各自在项目规划、建设、监管、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形成权责清晰、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4)注重技术创新
若项目采用了先进的生态修复技术、工艺或模式,应在实施方案中重点说明,展示项目在技术层面的创新性与先进性,如采用新型植被恢复技术提高植被成活率、运用数字化监测手段实现项目全过程动态监管等,以提升项目的竞争力。
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是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工作的核心保障。其规范使用、精准投放与高效管理,直接决定着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成效,更是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与持续性的关键支撑。
各地各相关部门唯有严格遵循办法要求,精准把握资金申请条件、流程与核心要点,严格把握时间窗口推进项目申报,切实落实资金使用的公益属性与集中统筹要求,层层压实管理责任,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与监督问责,才能让每一笔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都能发挥最大效用,充分发挥资金的政策引导作用和投入效益,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筑牢坚实的生态基础,使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目标真正转化为生态改善的实际成果。
来源:国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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