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官方回复!这4类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如何选对项目属性!
发布时间:2024-01-04
来源:国策方略研究院
采购项目既有货物又有工程时,应该如何选择采购方式?耗材供应和货物供应类项目,属于货物还是服务项目?货物带工程的项目,因货物占比大就可以界定为货物属性吗?与建筑新建、改建、修缮无关的单独装修项目属于工程项目吗?
请问在政府采购中央空调、新风系统等既有货物又有工程的项目时,如何确定项目的类型?能否按照两部分的造价占比进行确定?如确定为货物项目,能否在招标文件中将安装工程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作为附件?能否要求供应商具备施工资质?
留言所述情形,可以确定为含有货物的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请问耗材供应类项目及图书供应类项目应当算货物项目还是服务项目?
货物带安装工程的项目货物占比大可以界定为货物属性吗?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有关规定,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04与建筑新建、改建、修缮无关的单独装修项目属于工程项目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请问:与建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的装修项目,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应该归为工程还是服务?在品目选择时,应该选择品目编码为B07的装修工程,还是应该选择品目编码为C99的其他服务?
与建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的装修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但其属性仍为工程,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应当选择“B07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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