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微信公众号
今日头条
哪些材料可以作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发布时间:2024-01-3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第十七条提到“供应商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是否可以理解为响应文件中纳税证明材料提供的税种除了此处提到的三种税种外,提供其他任何税种都被视为无效?


答:


供应商可以提交缴纳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外其他种类税款的凭据或没有欠缴各类税款的承诺作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免责声明:
引用内容会标注来源,仅为交流学习,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为商业用途,其版权归原作者或原出版社所有,不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负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阅读排行榜
知情告知书公告(白山市鸿远汽车维护有限公司)
知情告知书公告(孙可奕)
知情告知书公告(长春永正办公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4
国家统计局解读:1—10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稳定增长
5
知情告知书公告(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惠民蔬菜水果店)
6
到2027年形成3个万亿级消费领域和10个千亿级消费热点
7
知情告知书公告(吉林市船营区金塬印刷厂)
8
3个万亿级消费领域、10个千亿级消费热点揭晓!工信部最新回应来了
9
知情告知书公告(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福华海鲜店)
10
知情告知书公告(长春凯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标讯
资讯
信用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