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可以公开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吗?
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需要公开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吗?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规定,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对于“商业秘密”的定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五款中明确指出,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属于商业秘密。
因此,采购人是不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开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各位采购人朋友注意,在公开中标信息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既要保证公开透明,又要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如果需要公开投标文件的某些部分,应当事先征得供应商的同意,并确保不泄露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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