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小组成员里面必须有采购人代表吗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十四条规定,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同时,第二十条也规定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小编还找到了一个案例,是湖北省一个口腔补充设备采购项目。当地财政局发现磋商小组内没有采购人代表,磋商小组组成不合规。最终项目被责令重采了。
所以,采购人朋友要注意,在组成磋商小组的时候,要有采购人代表参与。
来源:采云研修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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