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解密,招标人是否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发布时间:2024-12-17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2024年第2期
问:A公司参与B公司某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交纳投标保证金20万元。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20分钟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逾期未解密的将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A公司员工因失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B公司扣留了其投标保证金,请问是否合法?
答:合法,B公司可以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A公司作为投标人应已知悉招标文件内容并接受其约束,因其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解密,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此处“可以”意味着可退可不退,法律不作强制规定,由招标人决定。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202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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