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微信公众号
今日头条
权威答复:地方国有企业能否作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机构?
发布时间:2025-04-01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网友咨询:地方国有企业能否作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机构?

投资司答复:不宜选择地方国有企业作为项目实施机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实施机构应能够代表政府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与特许经营者谈判和签订协议时,地方国有企业是否有权做出涉及公共利益相关承诺和要求需要商榷。



免责声明:
引用内容会标注来源,仅为交流学习,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为商业用途,其版权归原作者或原出版社所有,不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负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阅读排行榜
7组数字看8月份中国经济
署名文章|坚定落实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各项部署
市政务服务办等六部门印发《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规则》
4
全周期穿透式管理视角下政府采购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研究
5
知情告知书公告(新疆智远农产品经营有限公司)
6
“十四五”时期政采成效显著
7
重磅新规出台!学校食堂采购有了新指引
8
串通投标!公安机关又通报2起典型案例!
9
山西拟规范远程异地评审管理
10
超4亿元!厦门大学发布10月采购意向
标讯
资讯
信用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