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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投诉的时间期限?
发布时间:2026-03-1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财政部门在处理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时进行了暂停处理,但在暂停期间又收到了新的投诉。如按正常时间计算,已经超过了质疑答复后15个工作日的有效期,请问该投诉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质疑供应商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与项目是否暂停无关。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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