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健全机制保障国家科技重点专项顺利实施
发布时间:2025-04-07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近日,《交通运输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简称《实施细则》)印发,建立主责部门、监督责任部门、专业机构协同管理、互相监督的工作格局,保障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重点专项(简称“两个专项”)顺利实施,实现高效、科学、规范和公正管理。
《实施细则》适用于“两个专项”项目指南编制、项目评审、过程管理、总结验收、监督评估等全链条全环节工作。根据《实施细则》,“两个专项”结合项目特点和实施需要,将通过竞争择优、定向推荐、分阶段滚动支持等多种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采取“揭榜挂帅”、“赛马制”、青年科学家项目、长周期项目等创新组织模式实施,确保选出优势团队,产出标志性科研成果。
为确保项目过程管理和验收评估的公平公正,交通运输部创建“监督责任部门”制度,由部与相关部委、国家局科技主管部门,根据专业领域履行项目监督责任部门职责,共同组织实施好“两个专项”。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加快推动《实施细则》的实施和宣贯工作,持续加强“两个专项”项目规范管理,谋划实施一批新的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加强标志性科研成果产出和转化应用,全面提升行业科技创新能力水平,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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