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广东省能源局下达2026年省级绿色低碳发展(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安排金额总计10640万元。详情如下: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绿色低碳发展(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粤府〔2025〕56号)有关要求,现将2026年省级绿色低碳发展(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附件1),具体执行拨付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要求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单位要落实项目主体责任
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绩效目标(附件2)要求组织项目建设,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工。项目单位要配合做好项目监督检查、验收、审计等监管工作,于每月7日前将项目进度情况表(附件3)发邮件报送至各地市节能主管部门和我局。
如项目发生重大变更或延期,项目单位须按《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能源局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广东省能源局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办法〉〈广东省能源局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能节能〔2025〕43号)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二、地市节能主管部门要落实项目监管责任
请有关地市节能主管部门协调相关单位尽快将2026年省级绿色低碳发展(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同时加强对项目日常监管,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报送进度情况。
附件:1.2026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
2.2026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表
3.2026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进度情况表
广东省能源局
2026年2月6日
(联系方式:020-83138729,nyjjn@gd.gov.cn)
